不當黨產委員會首場聽證會指控國民黨「第一桶金」來源有疑慮。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今天提出相關歷史文件證明,國民黨在1945年到1971年間,有包括黨費、特別捐、黨營事業獲利等16億餘元,足以購置2億元政府公債。對於外界認定中投、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一事,中投董事長陳樹說,黨產會不宜輕率認定。陳樹舉出三項理由,第一,若僅以董監事為國民黨指派,就說中投為附隨組織,與證交法、公司法規範的獨立董事明顯有牴觸。第二,若直接將一直以來完全符合公司法規範的中投、欣裕台兩公司,被列為國民黨附隨組織,會導致財務、業務被凍結,破壞金融秩序。第三,根據規定,國民黨應該在一年內申報黨產,確認兩公司是否為不當黨產後,才能確定是否將中投與欣裕台列為附隨組織。他表示,兩公司財務都經過會計事務所查核,財務公開透明,業務也從不受國民黨限制或控制,基於財務、業務、人事都不受國民黨控制,黨產會不宜輕率就認定中投與欣裕台列為附隨組織。對於第一桶金來源,邱大展說,國民黨在1945年到1971年間,累計13.88億元。另有黨員特別捐,總共有1946年、1948年,以及1952年共三次。運用黨費經營事業獲取孳息以黨養黨,三者相加總計共有16.63億元。邱大展表示,1949年黨營事業遷台時,包括齊魯公司、樹華公司等,雖有虧損,但根據歷史文件顯示,當時諸多家黨營事業遷台時的資產淨值,有77.7萬美元。許多公司在台復業後也轉虧為盈。在1951年至1971年間,黨營事業繳解黨費金額也有2.6億元,盈餘金額7億餘元,顯見有足夠資金購置2億元政府公債。邱大展等人認為,黨產會10月7日開聽證會前,並未舉行預備聽證,國民黨也沒有獲得相關文件資料、告知將被詢問哪些問題等,在聽證程序上傳喚證人,也沒有傳訊親身見聞者或經手歷屆主管,是完全不符合行政程序的,大家都知道劉泰英、徐立德很重要,有親身經歷過,為何不傳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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